首页 > 教学管理 > 常规教学 >

    曲靖麒麟长兴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校办公室 发布于 2018-07-13

    课程教学大纲是为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以纲要的形式制定的有关教学内容和过程安排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编写、选用教材,指导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制订教学大纲的原则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深化教学改革,坚持教学创新,优化教学模式,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强调针对性,注意灵活性。
    (二)教学大纲要准确贯彻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改革精神和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服从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
    (三)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教学大纲,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四)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
    (五)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突出培养学生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一)授课时数
    指完成本门课程授课所需基本教学时数,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指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属于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任务要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为依据,恰当地定位该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性质和作用。
    (三)课程教学目标
    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与要求,可以获得什么样的等级证书、技能证书等。
    (四)课程基本要求
    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的与要求。单独作为一门课程开设的实践课程(实验、实训、实习)应着重说明通过本实践课程学生得到哪方面的实际训练,掌握哪些基本操作和技能。
    理论课程应分不同层次提出了解、理解、掌握等不同要求。“了解”是指学生应能辨认的事实、概念、原则、术语,知道事物的分类、过程及变化倾向,包括必要的记忆。“理解”是指学生能用自己的语言把学过的知识加以叙述、解释、归纳,并能把某一事实或概念分解为若干部分,指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或与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掌握”是指学生能根据不同情况对某些概念、定律、原理、方法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事例加以运用,包括分析和综合。
    实践教学环节,按“认识”、“会操作”、“掌握”三个层次提出要求。“认识”是指加深对某专业或课程所学理论的认识和理解。“会操作”是指学生在实际或实训环境中,能完成教学要求的实际操作。“掌握”是指学生能进行熟练操作,掌握某方面技能,具有处理一般实际操作问题的能力。
    (五)课程内容
    课程的主要内容,以职业或岗位(群)的工作过程为基础,按工作任务、项目、知识(技能)单元或章节顺序列出主要知识点和技能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章(单元、任务、项目)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2.本章(单元、任务、项目)的教学重点、难点
    3.本章(单元、任务、项目)的主要教学内容
    4.本章(单元、任务、项目)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选取的建议
    5.本章(单元、任务、项目)的作业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课程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如有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的,按章(单元、任务、项目)的顺序,将实验、实训、实习名称列出,并在最后指出“具体内容见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本课程如有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的,必须另行编制相应的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
    (七)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指出本课程的先修课及后续课,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相关课程的联系。本课程内容与其他课程有交叉重叠时,指出本课程在内容取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选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八)学时分配

    序号 章节(单元、任务、项目) 分配
    学时
    理论
    学时
    实践教学学时 备注
    实训 实验
                 
      合    计          
    (九)课程考核
    一般由平时成绩、期末考核和技能考核三个部分核定成绩,也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只依据平时学习情况核定成绩,要注重过程考核。
    1.成绩组成:平时成绩的构成及比重,期末考核的比重。
    2.考核形式:如开闭卷、口试、设计、实操考核等。
    (八)推荐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列出与本大纲要求较一致或比较接近的教材1-3种,以供选用。
    三、教学大纲的管理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准确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按要求制定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
    (三)教学大纲由课程归属教研组负责制定。制定时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经教研室组织集体讨论,教研组审核后执行,报教务科备案。同时,要编写出相应课程的课程简介。
    (四)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一致。同一课程有不同要求的,教学大纲应分别编写。
    (五)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考核方式等方面改革的需要,应提出调整课程教学大纲申请,组织教学大纲的修订,经教研组审批、教务科核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8.曲靖长兴职业学校课程表编排及管理规定

    课程表是组织教学、实施教学计划的重要文件,是对一学期内所涉及课程、教师、学生、教室及时间等的优化组合。科学合理地编排课程表,严格控制调课,有利于稳定教学秩序,避免教学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一、编排课程表的原则
    (一)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门数、每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周学时数等编排各专业课程表。
    (二)教学日的上午1-2节原则上不安排体育课。
    (三)班级人数少,无明显专业差别的相同课程应尽量合班上课。
    (四)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不得连排4节,应有至少2-4节的时间间隔。
    (五)任课教师每天上课时数不得超过6节;
    (六)排课前充分考虑教师的合理要求,若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任课教师应该服从整体安排,以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教务科编排课程表初稿后,在征求各教学单位意见基础上进行修改定案,课程表一经排定,必须保持其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
    (八)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各教学单位应将课程表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教务科反映,由教务科对课表进行适当调整。
    二、课程表调整的原则
    (一)课程表由教务科审订后,下发到各教研组,各教研组再下发到相关教研室、教师和班级。课程表在下发过程中,要履行签字手续。
    (二)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新学期第二周开始,应严格按照课程表开展教学活动。
    (三)上课教师及学生按课程表上排定的时间及教室上课,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原因须调整课程表时,必须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书面向开课教学教研组提出具体理由,填写课程变动申请表,经教研组同意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变动。
    (四)有下列特殊情况者,方可申请调整:
    1.任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应由所在教研组教师或其他教师代课,而授课时间有冲突;
    2.实践教学须服从实习单位时间安排;
    3.因教学设备、仪器等教学条件临时出现问题,无法按原课程表上课;
    4.教师认为有更合理的排课方法,经教务科确认。
    5.其他特殊原因,经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调课。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须由本人在上课两天前填写调课登记表,由各系、部主任签字后报教务科审批。教务科将对调课安排实施重点检查。
    (五)违反本管理规定擅自调课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校内导航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