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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麒麟长兴职业技术学校公务出差管理办法

    曲靖麒麟长兴职业 发布于 2018-07-13

    第1节  审批程序
    一、学校教职工出差,须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表》及相关出差文件的复印件(若有),参照《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完成审批。
    二、在紧急情况下,如教职工来不及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表》的,应先电话向相关审批人员申请,在获得口头批准的情况下,申请人须在回校后2个工作日内补填、补齐、办妥相关审批手续,否则,财务科将有权不予报销相关出差费用,同时校办将视作旷工处理。
    三、公务出差前,如出差的教职员工需出差经费的,须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经费申报审批表》并按规定完成审批。
    第2节  经费借支
    一、经费借支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还款:申请人出差回校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行相关费用的报销,并结清申领的预借款。
    (二)二次借支:一次预借款未结清之前,不允许二次借支。如申请人在结束出差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结清预借款,财务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借款。
    (三)其他:如出差事由超出申请人日常工作范围,但事实情况确需要出差或借支的,由校长或董事长进行特批,以书面批准为准。
    二、费用使用原则
    (一)各项费用以必要才发生为基本原则。
    (二)住宿费尽量采用经济适用型,杜绝使用豪华包房。
    (三)出差期间通讯尽量采用当地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手机应加上各类套餐、优惠包,减少漫游和长途费。
    (四)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公交车,减少出租车的使用。
    三、费用使用范围
    (一)交通费(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办理公务时乘坐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若因工作需要公车私用的,其产生的费用参照《校车管理办法》执行。
    (二)食宿费(含住宿费、用餐费)。
    (三)公杂费(因办理公务时发生的传真、复印、小件物品保管等杂费)。
    四、费用报销要求
    (一)费用报销时必须出具和出差任务、人员、日期、地点等相符的各类票据(含机票、车票、住宿票、餐饮票等),同时财务科须对相关票据按照实际和相关标准进行核对。
    (二)出差费用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三)在出差过程中须要产生其他费用的,经核实后另做它计。
    第3节  其它事项
    一、原则上不允许单人自驾车省内外出差。
    二、参加本市内培训或会议,除会务组的必须要求外,不住宿。
    三、各位教职工出差须自觉遵守本办法,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四、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五、其他因公外出的专项工作(如招生等)有专项经费,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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