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麒麟长兴职业技术学校月度之星评选管理办法
曲靖麒麟长兴职业 发布于 2018-07-13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全体教职工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注重工作绩效,秉承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四)树立典型的榜样,激励优秀员工的原则。
(五)坚持以一线教职工为主、领导层为辅的原则。
(六)两岗及以上教职工允许参与同步评选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及周期
(一)评选对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周期:每月组织一次
三 、评选名称
(一)班主任:德育之星
(二)任课教师:教学之星
(三)其它(中层、科员及后勤人员):服务之星
四、评选流程
(一)部门初评。各部门参照月度绩效考评办法及评选标准,经过资格审核,在本部门中产生优秀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人数≤总人数*15%),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每月25日前报至校办;若当月没有符合评选标准的人选,可不上报。
(二)校务会复评。由校办汇总候选人名单,交至校务会,校务会根据评选标准对其候选人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决议(需超过50%),最终确定月度之星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向校办提出申请复议,相关领导在接到申诉后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三个工作日内给出复议结果,并反馈至申诉个人。若无异议,则候选人当选月度之星。
(四)由校办将月度之星当选人信息在宣传栏上公示。
(五)被评为每月之星者,在校内进行通报表扬,并拟为学期评优推先候选人之一。